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滦县全面落实农村政策维护农民利益
2005-08-12 15:34  滦县商务之窗编辑部

滦县全面落实农村政策维护农民利益


一是根据省、市要求今年农业税率再下调两个百分点;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补;对购置大型农机具补贴一定比例的资金。

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《农村土地承包法》,以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为重点,实现土地承包管理规范化。县成立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,镇成立农业承包合同调解委员会,村成立农业承包合同调解小组,建成“一级仲裁两级调解”的管理体制。上半年各级机构全部建立到位并实现正常运转。在全面完成土地二轮延包工作的基础上,保障外出务工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,严格控制机动地的数量和用途,切实保护妇女的土地经营权。坚持“依法、自愿、有偿”原则,灵活运用转包、出租、互换、转让、入股等流转形式,推进土地经营权的市场化运作,扎实稳妥地实施土地流转。在土地流转过程中,区分不同情况,把好申报关、协议关、规范关和民主关。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等中介组织,建立土地流转长效机制。

三是完善农民负担监管机制,强化农民社会负担监督。认真落实涉农收费公示、村级订阅报刊限额、中小学收费一费制和“一个漏斗向下”等监管制度。加强对教育、计生、土地、婚姻登记、公安、农机等部门涉农收费行为的监督,有效杜绝“三乱”现象的发生。规范农村“一事一议”筹资筹劳活动,使“一事一议”活动按法定程序开展的比例达到100%。同时,深入实施对农业税及其附加的征管使用情况、减免资金落实情况、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、农村“一事一议”筹资筹劳开展情况等方面的专项审计,审计面达到100%。(唐山农业信息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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