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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局加强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
2005-08-29 13:01
滦县商务之窗编辑部
一是调整施工时间。要求各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工期,由原来的早6时至晚22时改为早8时至晚20时,距考场500米以内的施工单位全天不准施工。二是加强噪声管理。此期间严禁在娱乐、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高噪声设备招揽顾客,禁止餐饮、金属加工、食品加工等服务行业排放噪声超标影响学生休息学习。三是加大执法力度。成立查处小组,对在此期间令行不止的单位严肃处理;此外,设立举报电话,对扰民情况及时调查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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